成都市锦江区央湖名邸物业服务企业公开
选聘招标项目招标公告
按照国务院《物业管理条例》、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》、《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成都市锦江区央湖名邸业主大会决定对“成都市锦江区央湖名邸物业服务企业公开选聘招标”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标项目的简要说明
项目名称:成都市锦江区央湖名邸物业服务企业公开选聘招标项目
招标人:成都市锦江区央湖名邸业主大会(成都市锦江区央湖名邸第一届业主委员会)
本建筑区划位于: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号
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:住宅、商业
依据城建档案馆调档央湖名邸规划总平图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确定:规划净用地面积:.63㎡;总建筑面积:.22㎡;住宅建筑面积:.95㎡;住宅总户数:户;商业用房建筑面积:.6㎡
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:地下2层,其中:
1、地下机动车车位:个;面积:.78㎡
2、地下非机动车位:个;面积:.96㎡
容积率:4.0;绿地率:30%;行人出入口:2个;地下车库出入口:3个(含商业)
二、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
物业用房建筑面积:.93㎡
业主委员会活动议事用房面积:30㎡
三、投标单位资格要求
1、投标人应当是依法设立、注册从事物业服务活动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;
2、具有物业管理资质二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;
3、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;
4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;
5、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。
四、投标报名时间
1、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年12月17日至年12月21日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2:00-5:00内到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万科金库2单元室报名。
2、投标人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供采购人审核,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。
(1)、经办人员的身份证(需与被授权人一致);
(2)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;
(3)、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副本;
(4)、物业服务资质等级证;
(5)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
(6)、提供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