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西都市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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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1/3/5 18:06:00

感谢朋友们对邢台聚惠
  一、车主、驾驶人应确认本人近期未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区,且未与疫情中高风险区人员接触;确认近期无发热、干咳等新冠肺炎症状,如有谎报、瞒报情形,将按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。要采取“一事一人”的方式,进入业务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,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、出示健康码和信息登记等工作。


  二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暂不办理。

三、各县(市)交警大队交管业务人工窗口的恢复,以及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、各机动车检测机构的复工,须取得属地防疫部门的同意。同时,做好场地消*、体温测量、人员信息登记等防疫工作,安排足够人员做好业务导办,确保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的安全。

四、大力倡导通过互联网办理交管业务,车主、驾驶人可通过下载“交管”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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