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出版的《江南都市报》在头版发布催款公告(第一号),要求与江南都市报社有过业务合作关系的8家企业还钱。公告如下:
这种通过登报让欠款企业上头版的方式,早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:年10月,《重庆时报》头版刊发催款公告,点名让重庆两家房产公司付清广告欠款;年11月,《宁波晚报》同样在头版刊发催款公告,点名让某楼盘开发商还钱;年12月6日,《洛阳晚报》封面刊催款通知,要求一地产公司付清广告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