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民一中实验中心
仪容仪表规范
为加强学校管理,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,规范学生仪容仪表,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,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,展现中学生朝气蓬勃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。根据《中小学生守则》和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有关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,特制定实验中心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,望遵照执行:
一、仪容仪表总体要求
整洁、大方、得体,符合中学生身份。
二、仪容仪表细则
1、发型要求
学生标准发型应该简便、整洁、自然、长短适中,反映青少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。
1)男生发型:应为学生头(6mm卡尺),不留长发,不剃光头,不烫发、不染发;做到前不扫眉、旁不遮耳、后不触领(衣领),侧鬓不过腮。
2)女生发型:女同学要求理运动短发,前额刘海不过眉、后面头发不过肩。不涂脂抹粉,不画眉毛,不画眼圈,不抹口红,不得涂指甲油,不得披头散发、烫发、染发,不理碎发,不梳怪发型。
所有同学务必在8月22日前按要求理发,开学报到先查仪容仪表。
男生标准发型
女生标准发型
标准发型
禁止出现的发型
2、服装要求
在校期间统一穿校服,做到整洁、得体、大方。校服不可乱写乱划。
3、配饰要求
不得佩戴耳环、耳钉、项链、戒指、手镯、手链等饰物,男女生均不得戴护身符,不染、不装饰指甲,不留长指甲。
4、不得穿拖鞋进入教学区,女生不得穿高跟鞋。
三、在仪容仪表问题上有特殊情况的同学(如特殊疾病等原因)经本人申请、家长证明、班主任同意、学校审核可给予相应照顾。
实验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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