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年4月1日零时起,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和配套*策正式在我院落地执行,同步执行医保支付标准。此次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的又一次降药价、促医改、保民生的重大举措,在保证药品质量和疗效的前提下,起到了降低虚高药品价格,减轻患者药费负担,同时减少企业交易成本,净化流通环境等多重效应。
一、药品范围
我院本次集中采购12种药品,覆盖糖尿病、高血压等治疗领域,其中有阿卡波糖、格列美脲等口服降糖药物;奥美沙坦酯、坎地沙坦酯、吲达帕胺等高血压用药;以及阿奇霉素、莫西沙星、阿莫西林等多个抗生素品种,大部分已经到位,个别品种陆续到位。
据统计,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32个中选品种平均降价幅度72.81%,一些老百姓的常用药降价明显,如阿卡波糖、格列美脲片价格分别降低了81.26%和95.73%,患者药费负担明显减轻。
二、医保支付*策
1.本次集中采购药品,通用名属于《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(年版)》的中选药品,以选择河北省的中选药品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。
2.挂网价格低于河北省中选药品价格的同种通用名药品,以其实际价格作为该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。
市医保局将充分发挥搭平台、促对接、保供应、强监管的作用,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系统;落实好医保基金预付、医保报销*策;加强中选药品的采购、配送、使用、结算回款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管,监测预警药品短缺信息,切实让老百姓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。在做好中选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同时,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,做到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“两手抓,两不误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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