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统意义上的中秋佳节是每个家庭阖家团聚的日子。今年的中秋节对于自贡监狱里的吴晓飞(化名)等几名死缓、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更具特殊意义。
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服刑表现评议,吴晓飞等人被获准在中秋节离监回家探亲,和家人一起度过节日。对于他们而言,这是犯罪判刑后10多年来,第一次离开监狱回家过节。
妈,我回来了
10月3日,中午12点左右,宜宾市翠屏区安阜街道一个居民小区内。42岁的吴晓飞跟着姐夫走进小区。他抬起头到处张望,差点被门口的台阶绊了一跤。
年3月,吴晓飞将前妻男友刘某某杀死后投案自首,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,后被减为有期徒刑,已经在自贡监狱服刑15年。这是15年来,他第一次走出高墙回到家乡。他连母亲居住的安置小区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。
姐夫引导着吴晓飞走进电梯,摁下10楼。随着电梯门打开,吴晓飞的嘴唇开始哆嗦起来。姐夫指点着他跨进一道门,吴晓飞几步蹿到厨房门口,朝着正在忙碌的母亲跪下:“妈,我回来了!”
当天,在宜宾、眉山、内江、自贡等地的几个服刑人员家里,都出现了相似的一幕。
回家过节不容易
自贡监狱教育改造科负责人介绍,对于所有服刑人员而言,想要进入被获准离监探亲的名单,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和评议,才能最终成为幸运儿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和四川省监狱服刑人员《社会帮教工作管理办法》,批准离监探亲的服刑人员必须同时具备:原判有期徒刑以及原判死缓、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,执行有期徒刑二分之一以上;宽管级处遇;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,离监后不致再危害社会;探亲对象的常住地在四川省区域内等条件,在经过自我申请、集体评议、COPA-PI测试、狱*管理部门审核等程序后,经监狱批准并公示后,方可获准离监回家探亲过节。
在离开监狱前,服刑人员和家属必须向监狱签订《具保书》,确保探亲期间按时到居住地派出所报到,不得从事与探亲无关的活动,更不得有违法犯罪活动。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在家属陪同下返回监狱。
离监探亲效果好
自贡监狱副监狱长刘从*说,批准服刑人员离监回家探亲,是为了提高教育改造质量,推进建设模范监狱试点工作,实现“每改造好一名罪犯,就能挽救一个家庭,和谐一片社区,稳定一方百姓”的目的。
从年开始,全省监狱在每年春节、清明、中秋、国庆等传统节日,组织罪犯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探亲,实现了离监探亲工作的制度化、常态化,探亲罪犯全部安全返监,无一起监管事故和治安事件。通过离监探亲工作的突破与创新,取得了极其显著的改造效果和社会效应。
10月5日下午4点,吴晓飞帮着母亲收拾好自己睡了两夜的床铺,依依不舍地跟着姐夫坐上车。他一出门,母亲就一下子关上门,放声哭了起来。
下午5点左右,吴晓飞回到监狱报到。和他一起离监回家探亲的另外几名服刑人员也先后回到监狱。
当天下午6时前,所有获准离监探亲的服刑人员,全部在家属陪同下,按时返回监狱。
来源: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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